21世紀經濟報道 21財經APP 張奇
2017年,對支付機構來說是監管嚴年。2018年這種趨勢可能持續。
1月5日,央行網站對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信息公示。據悉,這是第五批續展結果,此次央行對4家機構不予續展,21家機構準予續展。準予續展機構有效期增至2023年1月5日。
4家不予續展支付機構分別是:湖南財信金通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千悅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長沙星聯商務服務有限公司以及合肥新思維商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其中,湖南財信金通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和長沙星聯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均是不符合《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等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管制度規定,被注銷支付牌照。具體原因以行政決定書為準。
此外,上海千悅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是主動申請終止支付業務,合肥新思維商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主動申請支付業務并入江蘇瑞祥商務有限公司后,被注銷《支付業務許可證》。
按照規定,支付牌照有效期為5年,支付機構擬于《支付業務許可證》期滿后繼續從事支付業務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續展申請。中國人民銀行準予續展的,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5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發現,不算此次公示的4家公司,截至目前共有24張支付牌照被注銷。其中2017年央行共注銷18張支付牌照。
2017年6月央行公布“第四批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決定”。第四批支付機構共有93家,其中9家支付機構不予續展,2家支付機構不予續展部分業務。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各家機構退出原因不一,包括重大變更未報監管審核,挪用備付金、造成備付金缺口,未實質開展業務,持續虧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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